发布日期:2025-05-23 03:48 点击次数:187
3月31日19时延平路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马某为超越前方车辆违规驶入机动车道,与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剐蹭,导致自身摔倒受伤及两车受损。经警方调阅监控取证:
非机动车驾驶人马某
因违法变道负事故全责
马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延平路由东向西行驶。为超越前方非机动车,马某突然驶入机动车道,与同向行驶的贺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接触。事故导致马某脸部、手部摔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。
现场勘查显示,马某的电动自行车倒在机动车道内,贺某向民警陈述:“发现马某突然变道后,我立即刹车并向左避让,但还是未能避免碰撞。”然而,马某坚称自己“正常行驶”,反指贺某“车速过快”。
民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,完整还原了事故过程:马某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,未观察后方车辆便直接驶入机动车道,导致贺某车辆避让不及。监控画面同时显示,贺某在事发前已采取刹车减速和避让措施。
最终,因马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,警方认定其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。
警方提醒:非机动车驾驶人切勿抱有“机动车需担责”的侥幸心理。即使在事故中受伤,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杜绝随意变道、抢行等危险行为,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。